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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事故缘何频发

1999-04-1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昆 我有话说

据统计,1998年前10个月广东、广西、云南珠江水乡乡镇运输船舶发生安全事故46起,沉船11艘,死亡 101人。乡镇运输船舶交通安全成为一个严峻的话题——

乡镇运输船舶作为我国水上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迅速发展始于八十年代中后期,对于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城乡物资、信息交流,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在一些不通公路的贫困地区,依托自然水网发展起来的乡镇客圩船舶,成为当地城乡交通的唯一或主要工具。据珠江航务管理局对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18个交通局(委)、航务处(所)的调查,辖区有水运的乡镇561个,拥有乡镇运输船舶1.1万艘,近100万载重吨,8.3万个客位,这还不包括大量未纳入管理的乡镇船舶和渡船、农用船及住家生活用船。

伴随乡镇运输船舶的发展,水上交通安全一开始就成为一个严峻的话题。有的乡镇运输船舶无合格的船舶、船员证照,运输时,严重超载,违章操作;有的因为管理机构和管理工作不落实,特别是县、乡(镇)水上安全责任不明确,使一些地区的乡镇船舶处于失控失管状态。全国内河乡镇运输船舶不断发生重大恶性沉船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影响了社会安定。

早在1987年11月3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后,各级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都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较为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力图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如广西在凤山镇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有自治区领导亲自挂帅的声势浩大的全区性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整顿工作,主要解决了广西乡镇运输船舶“两证一牌一线”(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书、船名牌、载重线)和乡镇政府怎么管、管什么的问题,使其初步纳入正常的管理范围,缓解了安全技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各地积累了不少管理经验,如广西柳州地区率先总结推广的船对村、村对乡、乡对县、县对地(市)的四级水上交通安全承包责任:梧州、玉林等地将乡镇船舶管理员纳入乡镇管理编制,千方百计解决管理经费等。

但是,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乡镇船舶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1998年前10个月的统计,仅广东、广西、云南珠江水乡乡镇运输船舶发生安全事故达46起,沉船11艘,死亡101人。

那么,水上交通事故的根子到底在哪儿?

广西航务管理局港监科负责同志认为:

一是部分地区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仍然重视不够,管理不成网、断层和不到位,有的甚至常年放任自流。据珠航局对广东、广西、云南三省区的561个乡镇调查,市、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只有60%,还有40%乡镇政府没有落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制,没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船舶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和每条船、每个船主上,特别是边远山区。一些船员和乘客得不到基本的安全教育,船员和船舶得不到培训和检验,违章得不到制止。有一位副镇长还亲自违章开船载人航行,由于严重超载造成船舶翻沉,死亡11人。

二是船员技术素质偏低,安全生产观念淡薄。乡镇船舶员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法纪观念淡薄,部分船员受短期经济利益的驱动,长期不参加培训和考试发证,技术不过关,且经常超载航行。超载航行现象在圩渡船、横渡船以及载人过江过河,过水库的农用船中最突出,是造成重大群死群伤的主要原因。

三是船舶技术状况差,很多船舶是带“病”航行,存在大量事故隐患。目前在经济贫困地区,大多数乡镇船舶仍是木质结构,由于船舶经济效益差,又缺乏基本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改造资金,技术状况及适航状态越来越差,有的到了要报废的程度仍在航行。

四是现场监督力量薄弱,各地虽然建立了一支数量不小的乡镇船舶管理员队伍,但因为他们的工资及经费没有正规渠道来源,得不到保障,不少人自动离岗,使现场监督力量削弱。同时,由于乡镇船舶位置往往十分分散、偏远,管理难度很大。

缺乏必要的防抗雷雨大风知识也是乡镇船舶事故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如去年,广西发生的6起重大乡镇船舶水上交通事故中,其中4起是因为船舶被雷雨大风袭击翻沉。据了解,在珠江水系,目前尚有2/3的地市未组织乡镇船舶进行防抗雷雨大风演习,有60%的地市没有固定从气象部门获得天气预报、警报情况,约2/3的渡口没有天气预警报信息,大量客渡船未配齐救生设备。另一方面,很多船员由于没有收听天气预报的习惯,使仅有的一些天气预警报信息也难于引起他们的注意。

如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乡镇船舶运输的安全?有关人士认为,首先仍然是加强管理,各级政府要努力做到明确管理职责,管理职责到位。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抓好源头管理,即抓好船舶建造和检验、船员培训和考试发证以及农用船舶主的船舶航行的基本常识教育等源头管理。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广泛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船员、群众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大力推广各地在实践中积累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并使之形成制度。

四是各级政府要把水上交通建设列入经济工作的大局加以考虑,在一些贫困地区要把它列入扶贫项目,切实解决乡镇船舶维修更新问题。

五是大力推进“改渡为桥”工作。如广西桂林采取民办公助,多方筹集和群众自办等办法,先后集资180多万元,改渡为桥76处,从根本上解决群众过渡难的问题。这种思路值得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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